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15日召开七届五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收购哈尔滨水泥厂的议案: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哈尔滨水泥厂(含阿城新明矿,下同)的有关事宜。2005年12月15日,根据有关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公司与哈尔滨市道外区经济贸易局签订了《关于收购哈尔滨水泥厂部分资产及负债的协议书》,公司以评估值16087.26万元为依据,以公司的自有资金出资15382万元收购哈尔滨水泥厂99%的资产及负债。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与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互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决定在不超过贷款额度7000万元人民币的限度内与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互提供贷款担保及反担保。自双方签订互保协议后二年内,公司可在7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与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承担责任方式为连带责任。
四、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月17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相关事项。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