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产生POPs排放调查培训会在新疆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21日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已于2004年5月17日正式生效,于2004年11月11日对我国生效,公约规定,水泥是副产物POPs(无意产生的二恶英、PCB、HCB)的类潜在排放源之一。

      为了提高地方政府、环保单位及水泥示范企业对POPs问题的认识,于2005年11月18~19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无意产生POPs排放调查项目培训会。

      会议的议题是:

      1.介绍POPs公约中国履约进展;
      2.中国及山东、新疆两省水泥行业状况;
      3.水泥行业POPs产生机制、削减及环境管理和技术;
      4.中、美合作水泥项目情况及工作计划。

      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罗高来副主任、丁琼副处长和中国水泥协会、有关省市环保局和水泥企业代表及专家出席了会议。(数字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