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组织专家组对平凉海螺二期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余热发电工程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平凉市崆峒区政府、平凉市环境保护局、崆峒区环境保护局相关领导和专家,发展部及平凉海螺相关人员参加了环保验收会议。会议由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科长张志刚同志主持。
在公司领导张来辉、王广磊的陪同下,验收专家组一行首先到公司二期熟料生产线现场查看环保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上午10时,平凉海螺二期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召开。平凉海螺总经理助理张来辉同志首先代表公司向参加环保验收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并就公司概况、水泥生产工艺流程、公司环保投资、污染物达标排放管理、美化绿化等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
省环境监测站主任刘阳同志通报了平凉海螺二期熟料生产线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平凉海螺二期熟料生产线,废气各排放点粉尘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的标准限值;厂区污水总排口所有监测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的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全厂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组通过认真听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从项目粉尘管理、气态污染物(NOx、SO2)的预防、噪声治理、污水处理、绿化管理、水土流失、环境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认为公司环保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公司环保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对下一步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平凉海螺公司不断完善环保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环保管理,不断完善美化绿化工作,把平凉海螺建设成为引领甘肃水泥行业的标杆企业。
验收组组长、甘肃省环保厅环评处科长张志刚同志宣读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结论:平凉海螺二期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平凉海螺将以此次环保验收为契机,不断完善环保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环保管理,加快现场美化绿化进度,按照清洁生产标准把平凉海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企业和谐的生态花园式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