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17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已于日前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要求逐步把南宁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我国西南地区连接出海通道的综合交通枢纽。分析人士称,南宁城市规划的获批无疑将进一步推动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为广西经济插上腾飞的翅膀。水泥业内人士指出,广西水泥企业众多,包括海螺水泥、华润水泥、中建材等龙头企业均在此布局,该规划的出台,将促使这一地区的水泥企业得到巨大发展。
国务院要求南宁市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
《国务院关于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明确要求南宁市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59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为周边农村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批复》要求南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公路、铁路、港口和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同时,要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震、防洪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批复》明确,南宁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城市绿化工作。
此外,国务院要求南宁市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3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0平方公里以内。
国务院对南宁市自然生态保护十分重视,要求南宁市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绿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大明山等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加强对扈江沿岸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保护自然水体、生态岸线和景观风貌,突出壮乡首府、中国绿城的城市风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