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全面禁止使用袋装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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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年10月13日
河北邯郸成为继济南、南昌后全国第三个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水泥使用行为的城市。近日,河北邯郸市颁布了《邯郸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该市主城区环路以内和高开区规模土建工程(混凝土累计使用量在300立方米以上,或者一次性使用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将全面禁止使用袋装水泥,代以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该条例也是河北省第一部有关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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