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质监部门公布了2010年水泥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检验合格171批次,不合格11批次,整体合格率为93.96%。
据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10月,自治区质监局在全区水泥获证生产企业范围内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182家获证生产企业生产的182批次水泥产品。从本次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看,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烧失量、安定性和强度,其中烧失量不合格5批次、安定性不合格3批次、强度不合格10批次。
质监部门总结分析了不合格水泥产品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部分水泥企业由于内部质量管理不到位,实际生产操作与管理规程不一致;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混合材料掺量过多,大大超过相关标准的规定;进厂混合材料品种复杂时,原料未经检验和验证就投入生产等方面原因造成烧失量不合格。二是企业水泥出厂要求安定性合格后才能进行强度试验,而安定时间较长,影响企业水泥产品的销售。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没有严格执行出厂水泥的相关规定要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就出厂。另一方面,企业未按相关标准规定过多掺入混合材,极大降低了熟料比例,影响了水泥强度的增长,最终造成水泥强度不合格。
质监部门负责人说,水泥是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要建材产品,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财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针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自治区质监局已要求有关市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对不合格产品及企业落实后处理工作。有关市局要责令企业针对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切实整改,限期复查;要加强引导企业质量负责人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对质量状况不稳定的企业和产品的后续监管,加强对企业原料采购验证和出厂检验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