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导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11年国家预分配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27万套,其中廉租房和公租房15万套左右,每套按15万元测算,需投入225亿元。
需要225亿元,资金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为此,福建省将多措并举,创新财政政策和运作机制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省财政厅表示,福建省2011年将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经各方努力,报经国务院同意,2009年中央将福建省纳入中央保障性住房补助范围,2009年福建省共争取中央各项保障性住房资金4.85亿元,2010年为7.93亿元,2011年将继续努力争取中央更大支持。
据悉,2011年福建省还将继续落实减免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免收各项收费基金和土地出让金;落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棚户区改造涉及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