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收回950万元管理费

来源: 来源: 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2日

  近日,冀东水泥收到了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对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剩余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了裁定,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按权益份额1:1的比例进行现金分配,其中确认该公司的权益份额为1000万元。扣除支付破产管理人费用50万元后,本次实收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发出的银行汇款950万元。

  由于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月被广发证券管,公司根据2006年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对公司投入的1000万元股权投资计提了100%减值准备。此次收回的950万元相应增加公司当期利润,增厚每股收益0.0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