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近期正就阶梯电价征求意见。阶梯电价分3档,基础电量为110度或140度,超出最高档提价2角。广州电力部门相关人士对此表示,广州居民平均用电量很可能超过140度,电价方案其实还是涨价方案。若综合考虑人均国民收入,中国电价则是美国的10倍。(《广州日报》10月15日)
有意思的是,根据媒体报道,此前发改委拿中国电价与美国进行了比较:2008年美国居民千度电价是114美元,而中国居民千度电价是69美元。其意图无非是通过这样的比较,证明中国电价仍太低,上涨的理由与空间都十分充分。
不过,今天中国老百姓已经懂得,单纯进行中外价格绝对值的比较,是可笑的。按2008年国民人均收入进行比较的话,千度电价占人均国民收入的比例则呈现出如下的事实:美国的这一比例为0.24%,相比之下,中国则为2.49%。数据说明一切,中国电价确实是美国的10倍。
近些年,每逢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资源性产品拟出台涨价方案时,有关部门都会拿出外国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比较,这似乎已经成为屡试不爽的一个利器。现在看来,并非相关部门不明白拿这样的“绝对式”比较是片面的,而是明知站不住脚,却仍“王顾左右而言他”。
其实,与其绞尽脑汁找一些不靠谱的理由来支撑自己的涨价方案,倒不如实实在在地公开相关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成本,看看成本构成中究竟有多少是合理的,又有多少是完全不合理的,如果去掉不合理的成本构成,那么还有没有涨价的足够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