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9日及2010年9月8日,因南昌水泥厂“企业改制”与“退城进园”的需要,江西水泥控股子公司南昌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企业搬迁补偿问题达成协议。
2001年南昌万年青成立时南昌水泥厂和公司各持有其股权比例为32%和68%,南昌万年青坐落在南昌水泥厂厂区内,可以无偿使用南昌水泥厂30年的土地使用权,后南昌水泥厂将其32%的股权划转其母公司控股集团,控股集团成为南昌万年青股东。鉴于南昌水泥厂的搬迁给南昌万年青带来的生产经营影响,其股东控股集团愿意将搬迁补偿按照评估价值5130万元补偿给南昌万年青。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不触及其他审议程序。
本《企业搬迁补偿协议》如能按期履行公司将获得一定搬迁补偿,并可计入即期损益,而且南昌万年青的搬迁将有利于促进公司产业升级。
南昌万年青现有的粉磨设备属于要淘汰的落后设备,本次搬迁后,现有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将全部不能使用,根据截止2010年6月30日的评估报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713万元,南昌万年青的搬迁将产生1713万元搬迁损失。
因为协议在传签中南昌万年青签署时间为2010年8月29日,控股集团签署时间为2010年9月6日,因而延迟了协议的披露时间,公司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根据南昌市政府的“企业改制”、“退城进园”的整体规划,南昌万年青正在积极申报在工业园区内建设年产100万吨粉磨站项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