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配股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85号文件核准,核准青松建材向原股东配售110,667,375 股新股。
青松建材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核准文件六个月的有效期内,尽快实施完成本次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