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ST双马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2010年6月7日决议,公司向商务部递交申请,申请延长商务部出具的商资批[2009]158号文《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战略投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有效期。
2010年7月1日,公司收到商务部出具的商资批[2010]672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再次延长《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战略投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有效期的批复》,同意将《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战略投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9]158号)有效期延长180天,延期时间自2010年6月11日起。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