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散装水泥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02日
    发展散装水泥是一项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利在当代、福及子孙的绿色工程,对实现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散装水泥事业高度重视,自1985年以来相继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发展散装水泥事业的政策和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散装水泥事业的快速发展。

  济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作为省会城市推广散装水泥的职能部门,在全国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的工作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其发展散装水泥的龙头地位也日益突出。我们坚持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财综[2002]23号文《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山东省鲁财综[2003]24号文《山东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鲁财综[2004]31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济南市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国家在认真清理整顿全国政府性基金的基础上,保留的国家政府性基金之一,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搞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政策,征收资金全部上缴国库,再由国家统一调配,用于发展散装水泥设施建设,从而进一步推动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足额征收是各级散办的行政职责,不经省财政厅审批,任何单位和部门都无权减免或改变征收标准。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提高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美好社会的重要标志。由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建设局、环保局等七部局联合下发的部长令,制定了《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充分说明了国家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重视。散装水泥将逐步被社会所认识、接受,其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我市已经引起了普遍重视。而这些都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发展散装水泥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努力在进一步调动水泥企业、建设施工单位积极性的同时,协调好建委、城管、财政、审计、法院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部门,加快我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使散装水泥事业实现新的飞跃。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