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作为重组方参与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有条件受让全体出资人让渡的128,967,835股股份的决议。
根据上述决议:作为重组方,如果秦岭水泥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同意有条件受让全体出资人让渡的128,967,835股股份,并做出五项承诺。其中第五项承诺为:将公司在陕西省的水泥资产以定向增发的方式注入秦岭水泥,以解决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并提高秦岭水泥盈利能力。公司承诺拟注入资产2010年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目前,公司证券账户已收到自秦岭水泥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划转的60,000,000股秦岭水泥股票(其中:限售流通股2,016,000股;无限售流通股57,984,000股)。
经与秦岭水泥协商,拟正式启动秦岭水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商谈制定秦岭水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具体方案待双方商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具体方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将公司在陕西省的水泥资产以定向增发的方式注入秦岭水泥未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0年5月7日开始停牌,直至秦岭水泥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预案或方案后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