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山新星违规举牌受稽查

来源: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4日

    天润发展14日公告,公司13日收到湖南证监局通知书,该局将于2010年1月14日起对兆山新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俞林林、李定忠、金德林进行立案稽查。

    13日,天润发展公告,11日收盘后,兆山新星集团发来传真函件,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俞林林、李定忠、金德林,从2009年10月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持续增持公司股份,截至2010年1月11日,已累计持有公司股份8932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4%。兆山新星及一致行动人因增持股份超过5%未公告而涉嫌违规。

    涉嫌违规

    天润发展同时公布权益变动书,兆山新星集团持有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俞林林持有4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李定忠持有2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金德林持有98.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其中,徐新喜和俞林林为夫妻,分别持有兆山新星集团51%和49%的股份。李定忠为兆山新星集团员工,金德林为徐新喜表哥。

    公告显示,上述一致行动人从2009年10月12日起增持天润发展,并持续到2009年12月30日。

    根据有关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应在3日内发布公告,并在公告期暂停买卖该公司股票。而兆山新星集团、俞林林、李定忠、金德林四个主体则在持股达到7.54%之后才对外发布公告。

    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兆山新星集团不表明一致行动人关系,除非单个股东持股超过5%,上市公司是不需要对外公告的,但现在表明了一致行动人关系,就必须应该追究之前不公告的原因。

    市场人士认为,除非兆山新星集团与这三位自然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是刚刚达成,那么它在总持股达到5%的时候,就应该对外发布公告。

    “我们跟兆山新星以前从来没有过接触,也不知道这三个自然人和兆山新星集团是一致行动人的关系。”天润发展证券部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闲钱”投资

    兆山新星集团和天润发展之间并没有业务重合。天润发展是湖南省重点化肥生产企业之一,其主营业务是尿素、液氨等化肥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兆山新星集团则以制造销售水泥、水泥熟料为主业,在浙江兆山、云石、安吉、在湖南宁乡、浏阳等地拥有多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旗下有包括兆新混凝土公司、集团水泥技术研究所等在内的12个子公司。2006年时,兆山新星集团就实现销售收入18.2亿元。

    兆山新星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仍与天润发展大股东岳阳市财政局所持有的35.84%股份有较大差距。公告称,兆山新星举牌天润发展是为“闲钱”找出路。在未来12个月内,若其价格合适,且具有投资价值,不排除继续增持。

    “据兆山新星集团董事长徐新喜说,买天润发展,主要是他们公司账上有些闲钱,另外也觉得天润发展的股价比较低,所以愿意做一些投资。”1月11日收到传真函件之后,天润发展也向兆山新星集团询问过投资原因,“到底是不是长期投资,预计持股多久,我们也说不清。”天润发展证券部刘姓先生说。

    天润发展业绩状况不尽如人意,天润发展预计2009年业绩亏损将达到6000万-6500万元。

    不过,天润发展正在进行资产重组,2009年9月,天润发展公布重组预案,公司拟采用现金协议收购湖南金叶肥料公司64.74%股权。天润发展表示,经此重组,公司主营收入将由25404万元增长到63454万元,增长149.8%,净利润由531.7万元增长到1606万元。

    就在兆山新星集团发来传真函件一个星期之前,1月4日,天润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之中。公告称:标的公司与湖南烟草公司正在积极洽谈业务销售合同,目前盈利预测尚未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