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强化水泥企业环境监管的相关文件要求,近期,山东枣庄市环保局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37家立窑水泥企业105条立窑生产线的除尘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集中专项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枣庄市环保局专门下发了通报,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闲置粉尘处理设施的立窑水泥企业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其立即恢复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对粉尘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不好的责令其立即检修,确保除尘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同时,市环保局还要求坚决执行水泥企业环保监管责任人制度,落实好《关于对水泥行业强化环境监管的通知》【枣环字(2009)91号】精神,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的监管责任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查找原因,立即整改;要求各监管责任人不断强化现场执法,采取高压监管手段,对擅自闲置和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企业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水泥粉尘处理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