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披露了2008年度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0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78,939.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41,952.2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版)13.2.9和13.3.1之规定,公司符合提出撤销对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申请的条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本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