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水泥价格干预措施未解除 乱提价可罚100万

来源: 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0日

    记者今天从海南省物价检查所获悉,今天,海南省物价局再次下发《关于加强对水泥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再次明确对水泥价格加强监管相关措施,并规定企业如违反提价申报相关规定的,最高可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近期,受市场因素影响,海南省水泥市场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对海南省经济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为维护海南省正常的水泥市场价格秩序,海南省物价部门强调,海南省对水泥价格的行政干预措施仍未解除,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泥价格监管,规范水泥经营销售行为,保持水泥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通知规定,凡列入需要向海南省价格主管部门提价申报范围内的水泥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按照省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提价申报制度。同时,列入需要向市县一级价格主管部门调价备案范围内的水泥经营者,也必须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调价备案制度。

    海南省物价局重申,对违反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的行政干预措施者,将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