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8 年5月23日,5月24日《上海证券报》先后刊登了《冀东水泥集团变身“程咬金—ST大水重组突被搅局》和《冀东水泥布局大同ST大水面临抉择》的文章,报道了冀东水泥集团已经与相关方面达成意向,在大同水泥集团公司建设两条日产4500吨的新型干法水泥线及*ST大水重组调整方案出台的消息,引起广大投资者的关注。
二、澄清说明
2008年5月26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大同市国资委发函进行核实,6月10日公司收到大同市国资委的回复函,称前期涉及的事项大同市国资委确与冀东水泥集团在大同水泥集团公司建设两条4500吨水泥生产线的事宜进行过接触,经过商谈,近日已达成初步意向,但未签订正式协议。
三、提示信息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6月11日上午10:30复牌。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