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在一夜之间,湖南省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激起重重波浪。前些年,新型干法水泥(由先进工艺生产的水泥)所占比重还排在全国倒数几位;随着新一轮水泥投资热潮席卷三湘,短短几年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占全省水泥总量,已由“十五”初的3.77%增长到2007年的29%,预计“十一五”末有可能达到70%。
外来投资风起云涌,湖南水泥借势升级
与传统的湿法立窑比,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在节能减排、提高劳动效率上具有明显优势。
前些年,当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在江苏、浙江、河南等地大干快上时,我省新型干法水泥发展却相对滞后。到2005年底,全省拥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企业仅8家、新型干法生产线9条,生产规模在日产4000吨以上的仅1条。
抓住这一市场“空当”,国内大型水泥企业纷纷入湘,攻城略地。
号称亚洲最大水泥生产企业——海螺集团,2004年在双峰建成一条日产5000吨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水泥的半成品)生产线,年熟料产能155万吨。之后又在石门和双峰建设2条日产5000吨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在新化改建一条日产5000吨的水泥生产线。“十一五”期间,海螺集团规划在我省形成年产850万吨熟料、1000万吨水泥的规模,约占全省水泥需求量的14%。
面对我省水泥市场这块香喷喷的大蛋糕,国内水泥生产巨头中国建材集团、中材集团也不甘落后,在风起云涌的湖南水泥市场排兵布阵。
2007年9月26日,中国建材集团旗下南方水泥公司出资1.9亿元,与省国资委成立湖南南方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未来3年内,年产水泥达到2000万吨。
2007年9月27日,中材集团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2010年前,投资34亿元,在我省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
相邻的湖北华新水泥集团同样不愿袖手旁观,相继在岳阳、湘潭分别建设年产200万吨、300万吨水泥熟料生产基地。
此外,台湾一家实业公司在涟源也将建设日产5000吨水泥生产线。
外来资本强势进入,湖南省水泥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07年,我省已投产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达21条,水泥熟料产能达1512万吨。预计今年还将有16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投产,新增熟料产能约1882万吨。到“十一五”末,我省新型干法水泥比重将超过七成。
战略投资者涌入,还加速全省水泥企业整合的步伐。中国建材集团重组韶峰水泥集团建立湖南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后,又于2007年底至2008年初,分别与长沙兆山、郴州金磊、长沙坪塘等水泥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投资区域过于集中,落后产能淘汰不力
湖南省水泥产业在外来投资带动下发生巨变的同时,投资区域过于集中、落后产能淘汰不力等产业困局也初露端倪。
湖南省建材行管办行业指导处处长冯刚认为,外来投资过于集中,已成为我省水泥产业发展的一大隐忧。如长沙、株洲、湘潭是我省经济发达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活跃,是水泥的核心消费市场,年消费量逾2000万吨。近年我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主要集中在这一地区。仅长株潭100多公里半径范围内,已投产和在建、拟建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已达18条,全部投产后干法水泥产能将达2300万吨。也就是说,目前已投产和在建、拟建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就已能满足该地区需求。另外,常德、郴州、永州、娄底等地在建、拟建的水泥生产线投产后,产能也都将分别超过本地需求量400~500万吨。
冯刚介绍,到2010年,湖南省已投产和在建、规划的水泥生产线全部投产后,熟料产能将达6700万吨左右,并形成8700万吨的水泥产能,加上尚未淘汰的落后产能,全省水泥产能将达1.2亿吨左右。而据预测,湖南省“十一五”末,水泥消费量大约在9000万吨左右。
不应忽视的是,目前社会资本在湖南省投资新型干法水泥仍然热情高涨。“十一五”期间,中国建材集团、中材集团计划分别投资30亿元左右,在我省建设多条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整合水泥产业;而海螺、华新水泥集团今年也分别在我省有3条、2条新生产线的投建计划。
落后的立窑湿法水泥生产线淘汰太慢,也是湖南省水泥产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各地在大规模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同时,并未对落后的立窑湿法产能予以淘汰。据统计,仅长株潭地区还存在着80多家立窑湿法水泥生产企业,产能约为700万吨。目前,全省立窑湿法水泥生产线仍有3600多万吨的产能。
呼唤规范理性布局,期待聆听产业和声
湖南省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樊家生指出,水泥项目上得过多,供大于求,价格滑坡,投资者必将受损。湖南省相关管理部门应按照产业发展要求,合理引导投资,推动我省水泥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樊家生认为,长株潭3市已核准的新型干法水泥总量,已基本能满足本地区市场需求,不宜再进行新的投资。新上项目应逐步向湘西等地区转移,但要从严控制在风景旅游区新建水泥生产线。
加速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也是优化我省水泥产业结构的当务之急。据悉,根据国家“上大压小,等量淘汰”原则,省经委已将全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时间表上报国家发改委。业内人士指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水泥税收优惠政策,停止对落后工艺和严重污染环境的水泥生产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禁止对小水泥企业包税和随意减免税。据悉,河南早几年前,就对还存在落后产能的水泥生产企业,取消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但我省目前仍在对工艺落后、严重污染环境的水泥生产企业,实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应鼓励有实力的大型水泥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整合省内水泥资源,提高生产集中度,优化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