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水泥选举陈文胜为董事长

来源: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4日

9月21日,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称,董事会同意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董事长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李世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签署有关考核协议。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根据总经理的推荐,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林先生、熊汉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熊汉南先生代为履行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签署有关考核协议。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根据董事长推荐,董事会同意聘任易学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附件:

李世锋先生:198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世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孙林先生:1982年9月出生,工学硕士,工程师。现任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熊汉南先生:1968年9月出生,工学学士,工程师。现任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熊汉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易学东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助理工程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现任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资产管理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曾任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市场部部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易学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