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发布《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称,2024年4月9日,经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安徽海螺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中期票据,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未就上述事项签署任何担保协议。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资产权〔2022〕34 号)关于严格控制超股比担保的要求,由于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安徽海螺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无法提供反担保,公司决定取消为安徽海螺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中期票据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计划。因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7项议案名称由《关于附属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变更为《关于附属公司安徽海螺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担保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取消本次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海螺环保集团申请注册中期票据的资格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