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新建项目散装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新建项目散装水泥采购,招标人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郭溪街道梅屿村(瓯海区郭溪镇第三小学北37米),总建筑面积39700㎡。
2.2 本次采购范围:工程所需42.5普通硅酸盐散装水泥约1300 吨(最终结算时按工程实际用量),投标人无偿提供2个散装水泥罐(含运输安装拆卸)供招标人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已获得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
3.4 已入集团分供商库的水泥类供应商(要求星级:良好合作单位及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3 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路619号温州建设商务大厦11楼第二工程分公司经营管理科。
4.2领取时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及入库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页截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3月8日15时00分,地点为温州市鹿城路619号温州建设商务大厦11楼第二工程分公司经营管理科。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开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上发布。
7.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77-55599210
邮箱地址:80471739@qq.com
监督人:温州建设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周飞飞
联系电话(传真):0577-88255157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2024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