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金华石泄未来社区项目

物资( 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_CRUCG-01-JHSX-WZCG-2023-06_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金华石泄未来社区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铁建城发(金华)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所需的 水泥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金义新区宏业路南侧、孝顺溪以西的金华金义新区石泄社区地块,主要由基坑围护、地下室、商品住宅、商业裙房含配套用房、幼儿园、双创办公及裙楼、文体活动中心组成,暂定总建筑面积194981㎡,地上计容面积133106㎡,架空层建筑面积约5280㎡,地下面积56595㎡。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3  日,每日  8:0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金华石泄未来社区项目部设备物资部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  2023 年  12 月  26 日  8  时  0  分至  9  时  0  分。

7.2 递交地点: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金华石泄未来社区项目部会议室   。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2月  26  日  9  时  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铁建云采平台(https://purportal.crccep.cn/products/crcc-purportal-ui/homeIndex) 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金华石泄未来社区项目部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山大道中铁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石泄项目部。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19186998302                

监督电话:0351-2654052    

 

    2023  年  12 月  18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用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1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32.5

800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越城区金华石泄未来社区项目部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宏业路工地内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600

3





14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     20000吨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人民币。

2.4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5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6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