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日照市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成功签约。日照银行莒县支行与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签署排污权抵押贷款合同,贷款金额5000万元。这是日照市积极探索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的生动案例,首次实现将排污权作为融资抵押物,助力企业“化污为金”,有效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
今年以来,日照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不断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和试点地市沟通联系,密切跟踪了解排污权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积极对接市发改、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深入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及金融机构意见和建议。
结合我市实际,以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莒县水泥熟料企业作为试点,在充分遵重企业意愿基础上,帮助企业以排污权为抵押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以解决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等方面遇到的融资难题,助力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协助金融机构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制度,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注入优质企业,以排污权“贷”动企业绿色发展转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