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提出:水泥工业要贯彻“调整结构、控制总量”的方针,刚好10个年头。简要回顾中国水泥工业“调整结构、控制总量”的历程,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对于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水泥工业现代化,科学制定国家《“十二五”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可操作性以及预测中国水泥10年~20年的长期战略控制目标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调整结构 控制总量回眸
1998年9月,原国家经贸产业[1998]572号即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建材工业“调整结构、控制总量”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九五”后“三年”,水泥总量目标:2000年水泥总产量控制在5.3亿吨,其中,旋窑水泥占总量的25%;2002年2月,原国家经贸委行业规划司、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公布的《水泥工业“十五”规划》明确提出:2005年水泥产量发展目标6.0亿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量1.2~1.3亿吨;2006年10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中,预测:2010年需求量为12亿吨;新型干法水泥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水泥需求量也将基本维持在13亿吨左右。综上所述,国家分三个阶段确定了水泥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目标。经过“九五”后“三年”、“十五”的五年和“十一五”的前两年实践验证:调整结构要歌颂,控制总量要反思。详见《调整结构、控制总量目标与实际产量对比图表》。
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同样的十年历程,水泥工业调整结构成效显著值得歌颂,控制总量差距较大值得反思。
调整结构 成绩斐然
新型干法水泥超常规发展。2000年,全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28条,熟料产能6,700万吨;2007年,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约790条,较2000年增加6.2倍,熟料产能60,000万吨,增长近9倍。
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大幅度提高。2007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已占全国水泥总产量13.80亿吨的54.36%;水泥企业数量大幅度下降。企业数量由2000年的7,000余家减到5,200余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亿吨左右;产能集中度有较大幅度提高。2007年,前10家集团企业产量已占全国水泥总量的18.75%,比2000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水泥技术和装备出口大提高。2006年,中国水泥技术装备已占国际市场1/3的份额。水泥市场开放度大幅度提高,法国拉法基、瑞士豪西姆、意大利水泥、爱尔兰CRH、葡萄牙等实业资本,摩根斯坦利、高盛公司、IFC等国际金融组织先后进入中国,控股或参股收购中国水泥企业。
水泥企业装备水平提高,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大幅度增长,使水泥综合能耗明显下降,2006年,水泥工业综合能耗为142千克标准煤,比2002年下降15%。
控制总量 值得反思
“十五”期间,经实践验证:水泥产量已超过“控制总量”目标值的76.67%;“十一五”期间的2006年和2007年水泥产量就分别超过“控制总量”目标的3.3%和15%。业内有的专家讲:“五年规划一年完”。并反问“十一五”期间,我国水泥总量控制目标究竟应该是多少?国家提出的“十一五”水泥工业“控制总量”目标已经成为过去。根据国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态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求,我们预测:到2010年,今后3年水泥产量平均每年按7%的增速,中国水泥总产量将突破17亿吨,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要达到70%,还需要增加4.4亿吨新型干法水泥,这个目标的实现看来问题不大;从2007年起,人均消费1,000公斤水泥将维持10年左右。现在需要认真反思:水泥工业“控制总量”结果为何差距较大?
反思一:“十一五”水泥“总量目标”为何预测不足?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改革开放29年,GDP年均增长9.5%;固定资产高速投资:连续16年,年均增长22.14%。水泥需求旺盛,诱导资本市场向水泥工业增加投资,水泥工业高速发展,连续16年,年均增长11.2%。预测理论指标在前,实践检验滞后。在建筑结构以钢筋混凝土为主,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国与国外发达国家有许多不可比的国情因素,故对水泥需求预测不足。因此,建立创新思维的预测水泥总量控制机制势在必行。
反思二:“十一五”期间水泥“控制总量”为何难落实?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上面千条线,企业一针穿”,这就是真实写照。政府有经委、发改委、工商、税务、财政、国土、环保、规划、建设、统计、物价、审计、质监、水利、公安、安全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卫生等19个以上部门,还有党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行业协会都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对企业实施管理、监督和指导。水泥工业控制总量目标本是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大事,但在实践运行中,却变成了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事,职能部门管理的事又变成了有关处室办理的事。控制总量说易做难。因此,建立协调统一的控制总量的执行机制势在必行。
反思三:“十一五”期间水泥“控制总量效果”如何进行评估?水泥产能、产量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每年增多少、减多少,都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外公布。而政府部门公布的数据来源于基层、来源于企业。多种原因所致,企业上报的数据未经过有公信力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其真实性受到质疑。从而把“控制总量”本是一个系统工程的问题,却变成了一个简单的加、减、乘、除。因此,建立科学的控制总量效果评估机制势在必行。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