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新规助推水泥行业结构调整

来源: 来源: 中国证券网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7日

    国家环保总局于2月25日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要求对从事水泥等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环保总局规定进行环保检查。

    光大证券:

    我们认为该《意见》的发布将增加水泥行业包括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等在内的一系列成本支出,对遏制水泥行业的过度扩张起到积极作用。并将进一步推进水泥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加快行业的结构调整,同时实现行业节能降耗。水泥行业中具有环保优势的企业将大大受益,分享落后产能退出所带来的较大产能空间。同时《意见》指出将运用成熟的市场手段,包括通过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个方面来实现对污染企业的限制。对于资本密集型的水泥行业而言,这将大大增加污染企业的资金负担,相反诸如冀东水泥、华新水泥等环保优势企业将大大受益。

    我们依然维持对水泥行业“增持”的投资评级。

附件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