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电价上涨对水泥行业影响分析

来源: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四项重要改革措施,且重点提到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鉴于水泥行业是典型的高耗能行业,电价上调后必然会对行业和企业产生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地方政府发布电价调整政策与水泥行业执行情况

截止2021年10月26日,据各地政府发布通知显示,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目前已有广东、甘肃、四川、河南、安徽、江西、浙江、广东、广西、云南和新疆等20个省市地方政府发布电价调整通知,要求燃煤发电基准电价上调。

 

从数字水泥网跟踪情况显示,2021年四季度,针对水泥行业已经执行或即将执行电价上调的区域:

1、广西区、广东省、贵州省已从四季度开始要求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未执行的电量要落实合同改签、换签工作;广西区近期部分水泥企业四季度直供电交易招标结果电价上涨了41.9%。

2、浙江省于10月15日起执行延长用电尖峰时段,拉大峰谷分时电价价差。其中高峰用电价格较此前上涨0.06元/千瓦时,重点用能企业超出年度基准能耗的,按阶梯电价执行,最高增加到0.3元/千瓦时。

3、内蒙、甘肃、河南、湖南、安徽、江西和江苏等其他地政府部门正在统筹推进电价上涨幅度,预计涨幅在20%-80%不等。从与各地水泥企业交流了解,大部分地区电价上涨执行时间预计在2022年1月1日。

整体来看,自通知发布以来,针对水泥行业用电价格立即执行上调的区域并不多,但迫于各方压力,地方政府对于此政策推进速度较快,因此可以判断,今年四季度至明年一季度,或将成为水泥行业电价上调政策执行的密集期,预计大分部地区电价将会上调20%-50%。

二、电价全面上调后水泥行业和企业成本增加预测

据数字水泥网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国南北方不同地区水泥企业现用电电价为0.6-0.7元/度(已将峰谷电价进行折算),由此可以推算出,水泥行业用电平均成本为0.65元/度。

目前,中国水泥行业生产每吨水泥电耗一般水平为90度左右,结合水泥行业都已配备余热发电系统可替代1/3的用电量,因此生产每吨水泥外购电在60度左右。粗略测算,当前水泥生产成本中,每吨水泥电力生产成本为0.65*60=39元/度;以2020年为基准,全国水泥产量23.8亿吨,电力总成本为928.2亿元。

假设①电价上调20%,即0.78元/度,每吨水泥生产成本增加7.8元,全行业全年增加生产成本大约为186亿元。

假设②电价上调30%,即0.845元/度,每吨水泥生产成本增加11.7元,全行业全年增加生产成本大约为278亿元。

假设③电价上调50%,即0.975元/吨,每吨水泥生产成本增加19.5元,全行业全年增加生产成本大约为464亿元。

由此可见,电价大幅上调给水泥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影响。

三、水泥行业电价上调利弊分析

1、利好:

一是利于行业结构调整。在部分地区电价调整政策中,要求以能耗标准完成情况进行阶梯电价上调,对于缺乏竞争优势的企业而言,经营将会更加困难,随着时间推移,或将被淘汰出局,企业集中度有望提升,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是利于行业转型升级。推进水泥企业通过各种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现有电耗水平,并加大技术管理水平,实现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是加快行业实现绿色发展。在未来化石能源短缺、碳中和以及国家电力改革大背景下,电价上涨或不可逆,有能力的水泥企业将发展新能源,如光伏储能等项目,推动行业加快实现绿色发展。

2、弊端:

第一,电价大幅上调使得水泥生产成本增加明显,将给水泥行业和企业经营带来压力。未来水泥需求必将会持续下滑,市场供过于求,价格回落,企业可能无力传递成本上升。

第二,各省市自治区电价上调时间和幅度不一致,将会导致水泥生产成本增加不同,带来市场不公平竞争的同时,间接传导到区域水泥价格出现差异,或将加剧水泥区域流动竞争,行业效益稳增长面临挑战。

第三,水泥企业未来将面对越来越严格的环保要求,配置了较多环保设备和协同处置项目等,不同程度增加系统电耗,企业成本将继续增加,不利于积极推进各类环保技术和设施进一步投入。

总之,电价上涨对于水泥行业而言,需要结合行业当时所处的背景来看,如市场需求出现大幅下滑,价格回落,成本增加对企业经营必定会雪上加霜;若市场需求表现良好,供给端控制得当,价格可以提升,能够将增加成本进行传导,影响有限。

四、相关政策建议

1、给予配套协同处置企业一定电价补贴。近年来,水泥行业不断深入践行国家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双碳”目标,持续加大环保投入,推进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配置了较多环保设备和协同处置项目,不同程度增加系统电耗。建议对节能技改投入大,以及配套协同处置项目的企业给予电价补贴。

2、差异化实施电价上调政策。以《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为标准,实施差异化的电价上调政策,对综合能耗水平达到1级的企业不予上调或给予一定奖励,对综合能耗水平达不到2级的企业实施更大电价上调幅度,体现优胜劣汰,引导行业企业加大节能减排的投入,实现绿色发展。

3、推进错峰生产和限电限产。煤炭价格上涨的根本原因是供需不平衡,建议对能耗缺口大的地区继续开展常态化的限电限产和错峰生产,减少煤炭需求,推动煤价回落,缓解电力企业以及下游用电企业的经营压力。

4、建议全国各地电价上调标准尽可能趋同,避免不公平竞争。

 结语:

水泥行业未来面临煤炭、电力能源等生产要素上涨是必然趋势,随着能耗双控不断加强,双碳目标不断推进,将大幅增企业的内外部生产成本,水泥产品也将进入高成本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