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0月12日电(记者吴华国)未来3年江西省将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加速淘汰百余条规模较小的水泥生产线,全省由此削减的小水泥生产能力约921万吨。
截至2006年底,江西省水泥工业总产能已达4600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规模为2820万吨,占比高达62%,在全国12个水泥生产大省中列第3位。为了确保全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江西省决定未来3年再淘汰100余条落后水泥生产线。
“淘汰计划”将按年度分解、落实,其中2007年为243万吨,2008年为227.4万吨,2009年为225.8万吨,2010年为225.2万吨。
江西省经贸委综合行业办刘文斌处长说,淘汰过程将努力实现“四个结合”:
——与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相结合,即按照等量新建和淘汰原则,由企业新建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线,同时关闭同等规模的立窑生产线。按这一做法,全省预计可淘汰约四分之一的落后生产能力。
——与取缔无生产许可证行动相结合,2008年新一轮水泥生产许可证换发在即,江西省将抓住这一契机,依法关停并转规模小于20万吨、环保或质量不达标的水泥企业,重点是淘汰窑径小于3米的机立窑。
——与严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相结合,自2010年1月1日起,全省水泥生产线的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的颗粒物排放量不得超过50mg/m3。对此,环保部门将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淘汰不符合此标准要求的水泥生产线。
——与全省千台工业锅炉淘汰改造相结合,对不能达到最低能源消耗定额的水泥生产线,坚决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