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江西省经贸系统在节能降耗方面成绩喜人,得到了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并且在节能降耗、推广新型材料和散装水泥,以及节能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
围绕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江西省经贸委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实施节能目标管理与考核,与百家重点耗能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去年江西单位GDP能耗1.023吨标煤/万元,比全国1.21吨标煤/万元的平均水平低0.187吨标煤,列全国第8位;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2.72吨标煤/万元,列全国第12位,单位GDP电耗979.4千瓦时/万元,列全国第5位;节能降耗均在全国排名靠前。
与此同时,自2004年9月《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实施以来,新型墙体材料和“禁实”工作进程明显加快,新增规模以上的新型墙材生产线200多条,生产能力由55亿块跃升到160亿块,同比增长190%。设区市城市规划新型墙材应用比例由31%达到2006年的53%。“十五”期间新型墙材产量增长140%,城市新型墙材应用面积增长266%,综合利用工业废渣增长165%,水泥散装率提高了20个百分点,全国排名前移了12位。
据介绍,节能降耗取得的成就与政策法规支持是分不开的。近年来,江西省先后颁布了《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江西省实施〈节能法〉办法》等法规,今年《江西省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即将年内出台。另外,省政府也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为江西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