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继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后,8月15日郑州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城市建成区内自2007年9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程中应当使用预拌砂浆(含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
郑州市政府《关于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中要求,凡在郑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的预拌砂浆,其生产或销售单位应按《郑州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规定》,到郑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当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备案名录中选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以确保预拌砂浆产品质量和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符合标准的散装水泥,其中干拌砂浆生产企业的散装设施能力必须达到70%以上。施工单位要将使用预拌砂浆作为绿色文明施工的一项重要内容。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均应符合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等有关标准规定。郑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财政局、经委、质监局、交通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制订和完善发展预拌砂浆的实施办法,并运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同时,对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凡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凡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将责令其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可处以5000~20000元罚款。9月1日前已经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受强制限定,但鼓励停止现场搅拌。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也将逐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具体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并通告。截至目前,郑州市有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近30家,年设计生产能力近300万吨。生产能力和设施配套水平已经基本能够满足建筑施工的需求。预拌砂浆的成本,比现场搅拌略高,但会节约现场的人力、电力。根据综合测算,使用预拌砂浆后,郑州每平方米建筑成本将有所增加。从郑州之前叫停混凝土现场搅拌的情况推测,禁令会逐渐被施工单位接受,且不会直接引起房价的波动。
根据建设部等国家6部委下发的《通知》,郑州市被列入全国首批10个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的城市之一。其余9个城市是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常州、大连、葫芦岛。禁止在城市施工现场搅拌砂浆主要是避免现场搅拌带来的噪音和粉尘污染,也是提高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的一项重要手段。郑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将依据郑州市政府《关于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鼓励企业在预拌砂浆过程中使用粉煤灰、脱硫灰渣和运用钢渣、工业尾矿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制造的人工砂,以减少对天然砂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