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10个城市从今年9月1日起、重庆等33个城市从2008年7月1日起、齐齐哈尔市等84个城市从2009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这是商务部、建设部等六部委在七月份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中做出的明确规定,这是继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之后的贯彻节能减排的又一重大措施。
我国开展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已经近50年了,然而水泥散装率仅为4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在国家明令要求狠抓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的背景下,商业部、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此通知,将对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有利于节约大量能源,有利于减少粉尘和二氧化碳排放,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和提高建筑施工生产效率以及推进建筑施工现代化。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可以有效地提高水泥散装率,有利于促进水泥工业结构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