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泥协会文件
中水协字〔2021〕22 号
关于征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各水泥企业和环保装备研发生产等相关单位: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深度减排,协同推进水泥工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修订颁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对推动水泥行业污染物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部分地方政府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纷纷制(修)订出台各地方《水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严格水泥生产排放限值,实施水泥企业超低排放。为更好的衔接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为国家标准的修订做好准备,同时指导水泥生产企业选择成熟先进的减排技术,引导规范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为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系统设计、建设及验收提供参考依据。中国水泥协会决定组织开展《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团体标准的编写工作。
为切实圆满完成该标准的编制工作,推动以水泥企业、环保技术装备研发设计制造企业为主体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体制创新,充分发挥有关各方直接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体现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中各相关方的关切,本标准拟采用开放式编制方式,特向涉及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各相关方征集参编单位,共同完成本标准的制定工作。
欢迎有意向参与本标准制定的企事业单位积极报名参加,为标准编制提供支持,中国水泥协会将与每个参编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为参编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在编制的标准中将为参编单位及编制人员署名,提升编制单位在水泥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参与标准制定还将有利于企业诸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市级技术中心等的认定,并有可能获得所在省市或科技园区等地方性参与团体标准的资金奖励。
附件: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参编单位报名表
中国水泥协会
2021年3月23日
联系人:范永斌 13701071767,高旭东 1369338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