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家水泥公司水泥粉磨生产线豁免错峰生产

来源: 来源: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3日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示了2020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名单(第二批),其中包括宿迁新三水水泥有限公司和江苏沂淮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生产线,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进一步明确2020—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大气办〔2020〕6号)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地开展豁免申报工作,全市共51家企业进行了豁免申报,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气办〔2019〕1号)等文件要求, 经市县(区)生态环境、发改、工信等部门初审及复核,初步确定39家企业为第二批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现按要求将豁免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0年9月18日至9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反馈(联系电话:84338618 、84338547;邮箱:sqsdqb@126.com )。                         


附件:宿迁市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名单(第二批)


宿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