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7〕337号)、《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操作问答》和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8〕241号)要求,经指标出让企业和受让企业协商一致,结合相关省份工信部门意见,现将兰州市贡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产能出让方案变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931-8929291 8929284
注:出让产能依据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和省建材行业协会鉴定意见确定。 | |||||||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