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华盛天涯水泥6.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和海南省吊罗河小水电项目,日前先后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成功,这标志着这两家企业生产中的二氧化碳减排额度可以卖给国外的企业。
据了解,按《京都议定书》附加条款规定,允许发达国家的企业通过购买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量”来实现其减排目标,这就是“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三亚华盛天涯水泥公司和瑞典碳资产公司合作开展的6.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38400吨;陵水中电吊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英国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合作的小水电项目,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22705吨。
有关专家认为,企业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既降低企业成本,保护环境,又获得额外的收益。海南余热利用,风能、水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垃圾填埋及畜禽养殖粪便产生沼气等领域的项目,均可参与发达工业国家的“减排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