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自2018年2月2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3月14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2月28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