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C12+3峰会共识意见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9日
    2017年3月21日,中国水泥协会在昆明召开了全国大型水泥企业领导人圆桌会议(C12+3峰会)。来自中国建材集团、海螺水泥、金隅冀东、华润水泥、台湾水泥等19家全国最大水泥企业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乔龙德会长亲自主持了会议。会议围绕“供给侧改革去产能区域间协调增效益”主题展开讨论,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三去一降一补”内容,针对2017年国家经济形势发展和水泥市场的变化,围绕峰会主题,企业领导们就行业“去产能、增效益”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和大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开展了深入探讨。参会企业的领导们一致表示,在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市场稳中趋降、生产集中度偏低、环境和资源约束力加大的行业发展形势面前,必须要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精神,从去产能、增效益两手抓,实现水泥行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目标任务。
 
    会议达成共识意见如下:
 
    一、去产能是实现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硬任务。只有去产能真正突破,才能实现行业效益根本好转,才能有利于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总体水平的提升,才能最终实现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目标。因此,大企业在“去产能”的攻坚中必须带头。
 
    二、去产能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坚决遏制新增产能,必须停止地方政府核准新建水泥项目。会议认为,2020年之前,在各省区内总熟料产能利用率没有达到80%以上的合理区间时,地方政府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核准带来任何新增产能的新建水泥项目(熟料生产线和水泥粉磨站)。从2017年起,所有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必须限于在现有企业熟料生产线规模内进行改造;凡新建PVC项目的电石渣必须利用周边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的回转窑进行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配套新建熟料生产线;凡因新增PVC产能带来的新增电石渣量也必须交由周边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的回转窑进行处置。水泥大企业要带头停止申报新建水泥项目,对已获得正式核准项目,近几年不再正式建设。对于同一省区内、同一控制人的企业内部产能置换新建项目,必须按在产产能减量20%以上从严审核和备案,原则上不能跨省区产能置换。
 
    对新建的违规水泥项目,停发企业生产许可证,并不得向企业发放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配额,土地、矿山权证手续尚未办理的一律停止审批。
 
    三、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对违规水泥建设项目专项督查。建议组成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行业协会专家参与的清理水泥违规项目专项督查工作组,及时对在建和已建项目进行清理。专项督查重点放在“批小建大”、“重复使用置换指标”、“无证生产”上。对被认定为“批小建大”的生产线,其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初始配额按环评报批的规模核定,产能按项目批复规模控制生产,超批复的新增产能,只有在完成新的等量淘汰置换指标和重新通过环评后,方可办理新的核准权证。对“重复使用置换指标”、执行压减产能政策不力的政府主管部门或领导人,要提出行政问责。对“无证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会议认为,专项督查工作要按照项目所在地区原有熟料产能不增加或减量的原则,要求当地政府部门联合行业协会,组织企业之间积极协商、化解矛盾、严肃认真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四、尽快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中“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要对主动退出产能进行奖补,尽快建立过剩产能退出通道,积极探索组建省区级水泥投资管理公司等模式来承接去产能任务,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创新试点工作,加快去产能步伐。
 
    五、反对以“技改”为名,实则新增产能的行为。鼓励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但任何企业技术改造都不得以新增产能为目的。技术改造项目的验收标准主要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明显低于改造前排放总量限值,项目验收过程必须有行业协会的专家参与。对以技改新增产能超25%以上的项目,也纳入清理水泥违规项目专项督查工作范围。
 
    六、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协会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以能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质量、安全、环保及矿山等标准和规范的执法行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今年要及时总结新疆地区全部停止生产32.5强度等级水泥的经验和成果,用行政和市场化的做法,尽快在全国推行停止生产32.5强度等级水泥,倒逼水泥标准的修订工作。鼓励企业之间熟料生产中尝试“大小窑对接”的做法,用市场化办法淘汰小型熟料生产线。从环保、质量、能效标准入手,加快淘汰落后水泥粉磨站。要制修订特种水泥企业的环保、能效标准,提高特种水泥企业的规模和劳动生产率,加快落后特种水泥生产线的淘汰。
 
    七、会议建议成立“行业去产能领导小组”。为了有利于加快行业去产能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推进,会议建议中国水泥协会成立由协会领导和大企业领导共同组成的行业去产能领导小组,做出行业去产能的总体部署,协调政府和企业在去产能中的各项工作。并在“产能领导小组”下,设立有各家大企业派人参加的多个专题工作小组,根据C12+3峰会上企业领导人的共识意见,开展水泥行业落后产能的界定,并开展去产能、增效益的多项专题政策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全面推动行业去产能工作。“行业去产能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的专项经费由各家企业联合支持。
 
    八、严格执行错峰生产的产业政策,推进区域市场整合。要在地方政府部门支持下,通过行业自律和建立企业诚信制度,积极解决北方区域错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推进错峰生产在南方地区施行。发挥企业之间相互持股、委托经营的资本和市场的纽带作用,实现去产能、去库存的水泥行业供给侧改革,积极推动区域市场整合,优化市场布局和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区域市场集中度。
 
    九、建议政府部门要将中国水泥协会纳入到水泥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制度设计之内。中国水泥协会在服务政府、反映企业诉求、协调市场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务实的工作,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了解企业真实的发展状况和发展需要,准确把握市场的变化的优势,将行业去产能、增效益的具体专项实施细则的政策起草工作委托行业协会来做;将水泥企业的评优奖励工作,企业评价、产品评价、生产许可证核发等工作必须由中国水泥协会参与或移交中国水泥协会执行;将涉及水泥企业的政府安排的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的申报、评价、发放工作委托协会来组织;赋予行业协会一定的执法权,规范行业内企业违反行规的行为。在发挥行业协会特有的优势同时,政府部门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和信用评价、能力评估的社会监督。
 
    十、会议建议中国水泥协会执行年度预算和专项预算制度。参会企业领导人一致认为,鉴于中国水泥协会会员数逐年减少和会费收取偏低的现状,现有的人力资源和资金状况要承担起行业发展中的服务、咨询、协调工作困难较大,建议对协会试行年度预算和专项预算制度。每年正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的管理执行年度预算制度,对于协会正常收入不足预算的部分,由执行副会长召集C12+3峰会成员企业共同筹集补足。对于协会按照C12+3峰会和会长会议要求,开展的行业发展重大专项工作所需经费,实行专项经费预算制度,由执行副会长召集相关企业出资建立专项经费。协会短期缺少专业人才的问题也由相关企业无偿提供支援。
 
19家大型水泥企业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