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受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拉动,我国水泥工业快速发展,截至 2010 年底,全国水泥总产量达到 18.6 亿,采用国内技术和装备建设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已经达到 1300 多条, 新型干法水泥占比达 80%,同时新型干法产能在 2007~2009 年大规模、集中释放,“十一五”末,水泥工业产能过剩现象逐渐显现,宏观整体性过剩已经开始亮红灯了。
我国水泥工业在2012年之前处于新型干法水泥窑替代传统落后装备的阶段,而截止2015年底,全国新型干法1764条,设计孰料产能达18.1亿吨,实际年孰料产能将超过20亿吨,基本全面进入新型干法水泥阶段。2015年新增投产孰料线31条,合计年度新增孰料产能4712万吨,同时,仍有新建线在投产,预计2016年仍将会有3500万吨的新增产能释放。这进一步加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竞争加剧,产能过剩、需求减少、量价齐跌使得2015年众多水泥企业在预亏收尾。
“十二五”期间,水泥工业经过快速发展,随着“十二五”末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放缓,水泥需求出现下降,水泥产能严重过剩问题突出,截至2015年孰料产量14.76,平均产能利用率仅70%,华北产能过剩更加突出,产能利用率不到50%,企业基本面临亏损。欧美等发达国家一般将产能利用率控制在80%左右,而我国平均过剩率约30%,已远远超出正常范围。虽然 “十二五”期间,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的国发[2010]7号文到《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文,国家在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方面先后出台了政策文件,中央和地方政府分解任务、不懈努力,“十二五”期间(2011~2014年)共淘汰产能60677万吨,超额完成规划任务,成绩显著,其中2013~2014年之间,淘汰新型干法产能约400万吨。
由此说明,目前我国面临的产能过剩是新型干法水泥产能的全面过剩,去产能难度明显增加,企业退出市场的内在动力明显减弱,化解产能过剩的思路和方法需要创新和改进,力度需要加强,建议将水泥工业能效指标、环境指标作为新型干法水泥化解产能过剩的考核指标,加大淘汰力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国际影响力的提高,环境全球化,我国不断受到国际环境约束。同时,我国也面临着严重的国内环境污染问题,雾霾的治理引发了国内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2015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到203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向世界全面阐释了中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看法和主张。
水泥工业作为高污染、高消耗行业,水泥工业能耗指标于2007年出台,并于2012年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已经发布,规定了国家水泥单位产品消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等。2012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创新,于2011年底启动了“两省五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计划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6年启动全国碳市场。为贯彻落实《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 案》(国办发〔2014〕23 号)、《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 号)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有关要求,2015年,工信部开展了能效“领跑者”行动,率先在合成氨、乙烯、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五个行业开展。今后,在新型干法水泥“过剩”的年代,建议将水泥行业的能效指标将作为“去产能“的考量指标之一。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自1985年发布以来,已先后于1996年、2004年、2013年进行了修改,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愈加严格。我国自从2013年新标准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从800 mg/m3(折合氧含量10%),下降为400/320 mg/m3(折合氧含量10%)后,脱硝技术改造在水泥工业广泛开展,SNCR脱硝技术得到了推广应用,其次分级燃烧、富氧燃烧、SCR等脱硝新技术也在不同企业开展,脱硝技术的应用增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如SNCR脱硝技术给吨熟料成本增加为5~10元,这为水泥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双重压力。但纵观国际,欧盟于2010年11月24日发布的《欧盟工业污染综合防控指令》,规定了以燃烧为特征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其中针对中等规模的水泥厂,氮氧化物排放的控制指标为147mg/m3(折合氧含量10%),其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制比我国要求更加严格。
2013 年 10 月,全球首个汞限排国际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通过,但尚未正式生效,水泥生产过程中的汞排放亦在该公约的限制名目中。根据环保部对外合作交流中心调查资料,国外水泥工业的汞排放因子大约为 0.035g/t,由此估算,2015年水泥产量23.48亿吨,年度汞排放总量约82吨。我国作为世界水泥第一生产大国,水泥产量占世界总量50%以上,水泥工业汞排放的污染防治工作不容忽视。为应对今后公约生效后的履约,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汞公约履约处组织相关研究机构正在开展各行业汞污染防治研究及调查工作,水泥工业作为重点之一正在调查研究阶段。2013年新修订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汞污染排放首次被纳入,标准规定汞排放的控制指标≤0.05mg/m3。随着标准的执行及公约的推进,水泥行业汞污染防控将被提到水泥生产环保管理日程中。
随着气温变化全球化,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资源、能源、环境容量约束增加,对“十三五”水泥工业的发展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针对目前国内面临的新型干法全面过剩的“新常态”,建议将能效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等作为新型干法水泥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考量指标之一,环境指标的严格要求将是水泥工业绿色发展的 “新常态”,是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持续升级改造的动力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