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41家水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6日

      4月24日,巢湖市41家水泥生产企业负责人在《水泥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向全社会作出庄严承诺: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社会提供安全合格的产品;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水泥产品是巢湖市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巢湖市水泥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有较大的提高。从巢湖市水泥质量抽查状况看,产品质量呈上升状态,由2004年平均合格率90%上升到2006年98%。全市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比例增加,散装水泥使用率有较大上升,全市使用旋窑生产水泥的已有9家,年产100万吨以上的水泥企业已达到9家。全市企业平均生产规模由原来5万吨提高到40万吨左右。目前,全市41家水泥生产企业全部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中,2家企业荣获国家免检产品,3家企业获得安徽省名牌,9家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两家企业——“皖维”、“巢东”——被国家确定为节能降耗重点企业。

      水泥行业强劲发展势头,有力地推进了巢湖市工业化进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但是在检查中发现,巢湖市水泥行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行业整体经营粗放,资源能源消耗高、综合利用水平低;品牌企业少,市场竞争能力低。特别是个别企业受利益驱动,在生产过程中降低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严重影响巢湖是水泥企业的声誉和消费者的安全,影响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巢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政府质量管理部门,积极推动和引导企业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努力提高企业质量信誉水平,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服务力度,提高企业自律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组织全市四县一区的水泥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等活动,对存在质量信誉危机的企业实行“黄牌”警示,对质量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进行严厉惩处,从而达到规范市场、维护秩序、服务大众、引导消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

      皖维公司水泥分公司负责人介绍,巢湖市质监局组织企业签订安全承诺书,对我们企业是一件大好事,意味着企业自觉从源头保证质量,生产优质产品,消费者可以更放心购买本企业产品,企业的效益也能提高。

      巢湖市41家水泥生产企业庄重承诺内容如下:

      水泥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关系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社会提供安全合格的水泥产品,是我们生产加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法人代表,我企业郑重向社会庄严承诺承诺:

      一、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积极贯彻国家能源政策,开展能源计量检测和节能降耗工作。

      四、水泥产品袋重必须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积极申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C”标志)评价。

      五、建立《突发产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应急制度》及《缺陷产品召回、追回制度》。保证在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存在安全隐患时,能立即启动快速反映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消除安全危害,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消费者利益。

      六、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管理,采用科学、合理、规范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七、加强产品质量检验管理,保证出厂产品质量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要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八、 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伪造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九、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十、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树立好企业诚实信用的形象。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