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11月10日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意见提出,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加强监督制度和能力建设等五类16项监督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表示,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出资人监督。
意见要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设立稽查办公室,负责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另外,将开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向所出资企业依法委派总会计师试点工作,强化出资人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