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推出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举措,打造公平规范便利的营商环境;部署加快雨水蓄排顺畅合理利用的海绵城市建设,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确定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措施,促进调结构扩内需。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对于打造公平规范市场环境,为创业创新清障减负,具有重要意义。会议针对简政放权确定了以下几条改革举措:
一是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等62项审批事项。年底前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此类事项,原则上全部取消。
二是对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等89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部门行政审批受理的必要条件。
三是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分工履行职责,协同配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同时,探索推进综合执法模式,大幅减少市县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充实基层一线,普遍推广随机选择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监管方式。建立工商部门对申请人和审批部门的“双告知”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在招投标、出入境、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限制或禁入。织牢扞卫市场秩序的“天网”。
首批海绵城市建设加速 总投资超300亿元
会议指出,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设雨水自然积存、渗透、净化的海绵城市,可以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会议确定,一是海绵城市建设要与棚户区、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更新相结合,加强排水、调蓄等设施建设,加快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和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
二是从今年起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基础设施规划、施工、竣工等环节都要突出相关要求。增强建筑小区、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等的雨水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扩大使用透水铺装,并和地下管廊建设结合起来。
三是总结推广试点经验,采取PPP、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营。
据悉,根据去年底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时间为三年,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2015年4月2日,财政部公示16个城市入围海绵城市试点名单,其中迁安市、萍乡市、贵安新区、池州市等已经入围成为首批试点城市。
有机构分析,仅首批试点城市未来三年海绵城市建设总投资额就将超过300亿元,其中需要采用PPP模式的投资额超过100亿元。粗略估算,按照每个城市平均20亿左右的投资规模来看,有望催生出数千亿蓝海。
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调结构扩内需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做出相关解读,表示促进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有利于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会议决定,一要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研发,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试点。
二是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三是加快淘汰营运黄标车,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对进度严重滞后省份要强化问责。在现有资金支持基础上,允许地方政府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用于推动淘汰工作。确保完成到2017年全国基本淘汰黄标车任务。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提升背景下,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战略将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后续针对城市公交的油价补贴改革、地方充电设施补贴以及锂电池补贴等利好政策还将出台,进一步驱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