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味”国资改革三重奏

来源: 来源: 企业观察报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4日

    2014年8月5日北京市召开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会,公布《关于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北京市新一轮国企改革工作已经正式实施近半年。相比其他地方的国资改革,北京的国企改革起点更高,在借势、借资、借智等方面,体现出特有的“京味”。

  相比以前的改革方案,此次出台的《意见》在改革目标中增加了“明确国有企业分类”的内容。市属国有企业将被分为三类:城市公共服务类、特殊功能类、竞争类。《意见》提出,到2020年,城市公共服务类和特殊功能类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应占到国有资本总量的60%以上,竞争类企业以战略支撑企业为主。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分别代表竞争类、特殊功能类和城市公共服务类企业,在规范董事会制度方面进行了先试先行。

    半年来,北京国企改革实质性战役打响:市国资委、中关村管委会合作推动成立京企云梯科技创新联盟,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揭牌,北汽股份香港上市,首旅资本运作步伐不断加大,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正式成立……北京新一轮国企改革虽然起步不早,但爆发力强劲。

  以资产证券化

  提升资产效率

  从国企改革路径来看,资产证券化是改善资本结构、提升资产效率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虽然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中起步略晚于沪粤两地,但北京的起点更高,《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力争达到50%以上。

  首先,充分发挥国资经营管理公司作用。

  早在2008年就成立的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是中国第一家专做股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性质类似于新加坡的政府投资公司“淡马锡”。公司下辖21家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资产总额为14,385.2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472.0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总额6,005.5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55亿元。

  2014年10月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上市,共计发行企业债券总额45亿元。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进一步提出,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和配置效率为核心,充分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作用;积极推动市属国资国企改革、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链条,努力成为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操盘手、企业整体上市的助推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践行者、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的推动者和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切入点。

  其次,推动一级竞争类企业整体上市。

  加快竞争类企业的上市步伐,推进具备条件的一级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形式,统筹运用上市公司平台,加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合力度,推动同行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一级企业股权多元化有多种途径,但是北京市国资委已经明确说明以整体上市作为一级企业股权多元化的主要形式。北京市国资委监管的资产总额庞大,但是上市公司相对较少,资本证券化程度低,而且在目前股权激励尚未颁布相关上位法的情况下,依靠上市公司身份进行股权激励是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和其他股权激励实行的主要渠道。

  再次,积极设立运用各类基金。

  鼓励国有资本与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各类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资产并购。探索设立公益基金,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2014年12月30日,为解决国企改革中历史负担重、资金筹措渠道窄等问题,北京成立了“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该基金由京能、首钢、北汽、城建、金隅、祥龙、北京电控和国管中心八家企业主要发起,采用母子基金、“一体两翼”架构体系,资金募集规模为400亿元,参与市属国资国企重大股权投资,并逐步成为开放型的国企改革成立发展保障平台。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入社会资本,利用资本力量助推“混改”进程。

  发力一级企业产权改革

  《意见》明确提出,要重点推动一级企业的股权多元化。近年来,北京市积极推动混合所有制发展,但全部是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一级企业层面没有一家。2013年全市国有资产总额超过2.55万亿元,竞争类占60%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677家,竞争类占到80%左右,这说明北京市发展混合所有制还有很大空间。

  2013年以来,北京市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方面有了一些新的举措,在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等6个领域推出了126个试点项目。2014年,在医疗、养老、环保等方面也相继推出了一批试点项目。通过让民间资本的参与,在提高了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的同时,也解决了具体项目推进中的“玻璃门”“弹簧门”的问题。

  从长远来看,实现一级企业股权多元化是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表现,可以有效加快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促进和带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共赢发展。另一方面,对一级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也将起到推进作用。

  借力京津冀一体化

  北京混改充分发挥地域优势,主要体现在借资借智、借力京津冀一体化和平衡推进等方面。

  借资借智,与“央企”、中关村园区公司相混合。北京国资改革和央企、中关村企业、区县企业互相参股,利用首都的优势进行改革。依托“央企”的实力、借助中关村的人才,为混合所有制提供得天独厚的资源。混合后的企业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通过与中关村企业、科研院所的全面合作,促进资本与技术的有效融合,加快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借京津冀一体化的东风,推动北京“混改”的进程。围绕首都“四个中心”的战略定位和特大型城市禀赋要素特征,北京“混改”将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整体战略相衔接,实现“混改”与产业异地更新换代、企业整体转型升级的良好融合。

  注重三大平衡

  北京市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市属国企及二、三级企业究竟如何把握新一轮改革的政策机遇,切实有效的推进改革工作?我认为,北京国资国企改革要做好如下三大平衡。

  一是发展和稳定的平衡。在保持首都地区稳定的特殊使命和任务下,北京国资历史惯性较大,北京国企更趋于保守。结合近年的项目实践,北京国企在诸如混合的对象是国企还是民资,混改的比例是50%以上还是30%以内,混改过程中职工持股和中长期激励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着各种纠结。

  针对这些纠结,企业首先要充分认识到中央和地方的改革决心,坚定改革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深改组第八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气可鼓而不可泄,要巩固改革良好势头,再接再厉、趁热打铁、乘势而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因此,只要是为企业发展服务的,和市场化相联系,都可以大胆探讨,仔细求证。

  其次,改革的过程中既要根据企业的政策环境、改革氛围、资源条件、发展阶段等系统设计改革核心思路和方案,又要尊重法律和程序,合法依规谋划改革路径、循序渐进推进改革工作。

  二是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平衡。按照北京市政府关于首都发展“四个中心”的要求,到2020年,将有60%以上的国有资本分布在城市公共服务类和特殊功能类国企。这一方面体现了北京市政府、北京国企在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方面的决心,另一方面,实事求是说,对北京国资的保值增值和此类国企的未来运营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在大量的项目实践中,此类国企尤其是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专项任务和重大项目的国有企业,普遍存在重资产、难运营、不盈利的难题。

  针对这一难题,破题的关键之一是在建设之初就可以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的开发与运营。PPP模式既可以减轻政府(国企)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也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提高项目效率。最新的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件明确提出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破题的关键之二是此类国企一定要设计好政策和市场两类主体。由项目前期投资形成的资产打包成立资产公司,作为一个政策主体,其主要职责是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其他资源支持,比如资产注入政策、折旧调整政策、维护优惠政策、资产划入等。基于资产之上的业务运营则应单独成立运营公司,在明确定位的基础上构建运营模式,坚定的走专业化、市场化的运营路径,从而实现良好的运营收益。

  三是产业转型和资本运作的平衡。在发展总部经济、高科技经济、京津冀一体化、首都功能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北京国资国企改革所面临的资源、资金条件都要优于其他的省、区、市企业。

  在如此丰富的资源条件下,北京的国资国企改革可借鉴上海模式,不断的通过资源整合、产业转型和资本运作,打造区域国资“大平台”“大航母”。为此,北京国企改革进程中,一方面,市属国企可以与中关村企业合作,将中关村新型经济体以及行业经验传导到传统国企中,与国有企业实现产业转化,从而提高北京市属国资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市属国企要学会在资本维度下推进改革,有条件的国企可以借鉴先进资本运作方式,运用上市公司平台,加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合力度,推动同行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吸引、成立和鼓励各类基金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