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提高排污费征收:奖优罚劣 全国首创

来源: 来源: 中国广播网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4日
  2013年9月18日,天津市确定实施包括清新空气等五项任务在内的“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并把清新空气列为首要任务。一年来,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天津确定462项任务2055个工程,在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成效。
 
  治理:截止9月重污染天数减少19天
 
  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介绍,截止到2014年9月底,天津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41天,与去年同比增加31天,达标比例为51.6%;重污染天数15天,同比减少19天。
 
  天津环保局副局长谢华生告诉记者,天津实施“挂图作战”,重点体现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严格环境准入方面的情况。
 
  监测: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天津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孙韧介绍,天津环保局于年初启动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双90%”建设工作,即对工业燃煤量占比90%以上的废气企业,排水量占比90%以上的废水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涉及电力、钢铁、石油炼制、供热、污水处理、制药、化工、食品加工等行业。
 
  孙韧表示,目前建成的28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覆盖全市各个行政区域,实现了PM2.5、PM10、SO2、NO2、CO、O3等六项污染物的自动监测。通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实现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统一采集、统一存储、统一评价、统一发布,有效提升了污染源监管水平,为环境执法、排污收费、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执法:坚持铁腕治污 善用经济手段
 
  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队长贾春宁介绍,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的主力军,环境监察队伍坚持施用“重拳”治理大气污染问题。据统计,仅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86万人次,检查企业近1.7万家次,立案409起,下达处罚决定320起,责令整改507起,共处罚1117.48万元,关闭企业34家。
 
  除此之外,贾春宁特别提到了发挥杠杆作用,利用经济手段治污的手段。自今年7月1日起,天津市大幅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4种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平均提高了近9倍。同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阶梯化、差别化收费政策,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
 
  贾春宁介绍,企业只有加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且数据经监测部门进行有效性审核后,才可享受差别化收费政策。滨海新区大港发电厂正是由于安装更新了脱硝等一系列环保设施后,使单位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了39%和92.1%。在征收标准上调数倍的情况下,排污费却比同期下降了53.4%,企业在落实环保政策、促进减排工作、实现清洁生产的同时,也为自身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