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泥企业下月起停窑

来源: 来源: 新疆经济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5日

     从11月1日起至明年3月1日,自治区所有生产水泥熟料的企业(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企业除外)将全部停止熟料煅烧,以减少冬季空气污染。

   从11月1日起至明年3月1日,区所有生产水泥熟料的企业(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企业除外)将全部停止熟料煅烧,以减少冬季空气污染。

  23日,记者从新疆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区水泥企业将联合签订以冬季停窑、节能减排和不倾销、不赊销为主题的水泥行业自律公约,确保错峰生产措施顺利实施。

  目前,我区水泥企业仍有一半新型干法生产线产品单位耗能达不到国家标准,节能减排形势非常严峻,为了降低冬季空气污染,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势在必行。

  自治区建材行办副主任孙存稳说,水泥企业停止熟料煅烧4个月,可将水泥产能利用率由目前的不足60%提高到75%的相对合理水平,缓解产能过剩带来的恶性竞争等矛盾,改善经营环境、缓解行业困境。而减少冬季熟料库存,则可以减少资金占压,提质降本。在冬季停窑期间,我区水泥完全可以保证供应。

  据悉,水泥企业在新疆冬季开展生产,比平时能耗要高出10%,错峰生产可规避高耗能生产期,使水泥企业全年节煤10万吨到15万吨。停窑期间,可停止用煤1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00万吨、二氧化硫0.85万吨、氮氧化物0.75万吨,为节能减排作出贡献。

  此外,由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将于明年7月1日起实施,我区水泥企业如果未按要求完成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或脱硝设施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不能达标排放以及不能严格按照《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减排台账范例》制作减排台账的企业,在此次错峰生产结束后也不得恢复熟料水泥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