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 公司成立环保管理委员会

来源: 来源: 尖峰集团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6日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促进环保管理工作有序推行,集团公司于7月份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

    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虞建红担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药业公司总经理黄金龙,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审计业绩管理部经理陈天赐任副主任;委员包括大冶尖峰经理张峰亮、云南尖峰总经理周纪平、尖峰健康总经理於洪建、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楼春明、电缆公司总经理李金枝、集团办公室主任周红梅。

    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编制环保工作规划和环保管理工作目标;组织、协调重大环保事故处理,参与新建和改造项目的环保审查及验收;对环保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奖励,对环保管理工作失职的行为进行考核。有关环保管理日常协调和监督工作由审计业绩管理部负责。专业公司、直属企业将根据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立环保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723日,集团公司还印发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环保管理理念、主要任务、管理原则、管理目标、管理机构和职责进行明确,并对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环保设施运行、应急预案管理,以及环保管理工作相关的奖惩措施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