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在北京举行全国首批低碳产品认证发证仪式,大冶尖峰等共计27家企业获得了首批低碳产品认证证书。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引导低碳生产和消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了我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工作。截至目前,《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低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制度及相关文件均已正式发布,标志着低碳产品认证制度作为全国统一推行的自愿性认证制度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大冶尖峰积极配合湖北省质量认证中心开展水泥产品的数据搜集工作,为水泥产品认证技术规范及实施规则的制订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也为自身水泥产品通过低碳产品认证打下了较好基础。
近期,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初始现场核查,认为大冶尖峰的普通硅酸水泥符合国家统一推行的低碳产品认证实施细则CNCA-LC-0101:2014;技术规范CNCA/CTS0017-2014要求,特发低碳产品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17年6月26日。在此期间,发证机构还将对企业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证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