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乡市屠甸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屠甸镇桃园村查获一起无照经营灌装水泥案,当场查封无标识袋装水泥30余吨和一批灌装工具。
经初步查实,当事人沈某在没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通过各种途径组织货源,将各种散装水泥用无任何标识的塑料编织袋灌装成袋,然后对外销售。所灌装、销售的水泥既无进货凭证,更无质量证明,使用的外包装袋也无任何标识。这样的水泥一旦流入市场,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工商执法人员当即予以查封。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