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碳交易试点将迎来首次履约“期末考”

来源: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0日

    进入六月,在去年陆续开市的五个碳交易试点终于要迎来市场运行的“期末考”—履约。

    对于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这五个即将履约的市场而言,履约标志着碳市场首年运行的结束,也是一次对市场设计的最终总结和考验。

    配额发放是否合理,MRV体系是否规范,市场运行是否顺利,企业教育是否到位……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将在这个六月,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

    最早交出答卷的应为北京市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应当于6月15日前完成清缴,即本周为北京企业履约的最后一周。

    而《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则规定,广东企业的履约时间是6月20日前。

    当下已经开始履约的上海给了企业一个履约周期,《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上海企业应该在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履行上年度清缴义务。

    深圳也将于6月底完成履约,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管控单位应与6月30日前提交配额。

    天津本应成为最早完成履约的试点,《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时间为5月31日前。但根据最新通知,天津试点履约时间已调整为6月10日至7月10日,使得天津将最后完成履约。

    上海进展最为顺利

    上海履约进度则已完成约47%。

    目前,已经于6月1日按照规定启动履约的上海试点进展最为顺利。

    在按照流程完成核查、审定程序之后,上海于6月的第一个周日进入了履约期,成为国内首个进入履约程序的碳交易试点。而就在上海启动履约的首日,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完成了配额清缴,成为国内试点中首个完成履约的企业。

    根据上海市信息中心网站消息,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履约系统启动的当日,就通过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注册系统足额提交2013年度的配额,成为国内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中首家承担履约责任、完成清缴义务的企业。
   
    随后,上海市发改委又发布消息,表示截至6月5日,上海已有宝钢股份、巴斯夫化工、英威达纤维、耀皮工程玻璃、锦江饭店以及建设银行等42家企业率先完成了配额清缴,所清缴配额已逾7500万吨。

    按照企业数量计算,共纳入191家企业的上海试点履约已完成22%,而从配额总量上看,上海履约进度则已完成约47%。

    一家上海化工企业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企业配额略有盈余,仍在观望是否要交易,准备清缴。而另一家配额有缺口的生产型企业则表示,已经购买了配额不足的部分,准备本周或下周履约,同时,考虑到14年排放的情况,也已在考虑购买14年配额。近期,上海市场2014年配额交易升温。

    从目前表现来看,上海试点履约工作严格按照政策期限开展,企业表现支持,同时拉动企业对来年碳资产的管理意识,进展最为顺利。同时,上海市阶段性公布履约进度的方法也增加了信息透明度,塑造了企业履约氛围。

    深圳拍卖促履约

    为履约创造便利但拍卖结果却并不理想。

    与上海同样将于6月30日完成履约的深圳试点也在为履约准备着,上周,深圳通过拍卖的方式满足了企业的部分履约需求。

    6月6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举办了深圳市场首次配额拍卖。本次拍卖提供了20万吨2013年配额,拍卖底价为35.43元每吨,为当时市场价格的一半。而从深圳的拍卖设置来看,保障企业履约的意图明显。

    首先,拍卖要求参与人需为“2013年度实际碳排放量超过2013年度实际确认配额的管控单位”,即配额有缺口的控排企业,而其他管控单位和投资者不能参加。其次,投标的最大申报数量不得超过其配额缺口的15%,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最后,拍卖中标配额将直接转入中标人的履约账户,由主管部门直接冻结,以专门用于配额履约,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配额用于市场交易。

    虽是为了促进履约,但深圳管理办法此前已对拍卖有所要求。《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深圳的配额构成包括预分配配额、调整分配的配额、新进入者储备配额、拍卖的配额、价格平抑储备配额五类。其中,采取拍卖方式出售的配额数量不得低于年度配额总量的百分之三,市政府可以根据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状况逐步提高配额拍卖的比例。

    不过,本次拍卖虽是政府从降低企业履约成本角度出发,为企业履约创造便利的良苦用心,拍卖结果却并不理想。根据拍卖结果公告,本次拍卖最终成交74974吨配额,仅为拍卖总量的三分之一。而登记投标人数量为113家,实际参与投标数为94家,仅为配额有缺口企业的二分之一。同时,由于投标数量低于拍卖数量,最终以投标最低价成交,即底价35.43元,约为当天深圳碳价的一半。

    深圳本次拍卖企业参与度低,可能与拍卖只允许拍下缺口的15%,数量太小对企业吸引力不大有关。同时,也反映出部分企业碳资产管理意识仍然薄弱,对碳市场关心不足。此外,深圳本次拍卖作为后期调整机制,虽然拍卖数量不大,但仍会对市场造成一定冲击。

    京津粤等待履约

    未参加一级市场拍卖的企业将面临履约难题。

    五月底,本将成为国内第一个完成履约的试点天津最终推迟了履约时间。

    在原计划5月31日的履约截止日到期前,天津市发改委于5月21日下发《关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2013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的通知》,表示拟于6月20日完成核查工作,并于6月10日启动履约程序,截止日期为7月10日。

    通知显示,天津已将114家机构的核查工作安排给了四家单位,并公布了每家机构对应的核查企业。此前,由于时间紧迫,天津表示将继续使用开展初始核查的四家机构进行本次核查工作。

    天津2家企业表示,均知道履约推迟的消息,但对具体的履约安排仍不清楚。不过由于配额足够,因此并不担心履约,将按照要求执行。

    如无推迟,北京试点将在本周完成履约,此前,北京已完成了排放核查和配额调整。一家北京私营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未接到北京的履约相关通知,此前已尝试过履约,但履约系统尚未开通。

    同样在等待通知的还有广东的企业,他们应于6月20日完成履约。市场体量最大的广东企业配额缺口也大,随着履约压力的增加,企业开始寻求协议交易。但有企业表示,目前配额不够不担心找不到卖家,而是受制于价格太高。以国内最高价60元启动的广东市场目前线上交易价格在60至70元之间,而根据规则协议交易不能偏离线上交易价格的10%,加上交易手续费,对企业来说依然难以承受。

    而除了这些购碳有困难的企业外,广东市场还有一批没有参加过一级市场拍卖的企业将面临履约难题。根据《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控排企业和单位每年须按规定的有偿配额比例从省政府确定的竞价平台购买足额有偿配额,累计购买的有偿配额量没有达到规定的,其免费配额不可流通且不可用于上缴。此前,广碳所共进行过四次拍卖,但目前仍有数十家企业没有参与。

    记者获悉,广东将于履约前再次举办配额拍卖,以满足这些未参加企业的履约需求。

    履约约束力度较小

    一次对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的考验。

    与履约相关的约束机制,也面临着考验。

    由于目前各试点均依靠本地法规对碳市场进行规范,因此惩罚力度也受制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约束力度较小。即使加上了信用记录、扶持政策等综合惩罚机制,对于部分企业仍存在“履约不如罚款”的情况。

    仅从未能足额清缴的罚款来看,深圳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足额配额或者核证自愿减排量履约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与超额排放量相等的配额;逾期未补交的,由主管部门从其登记账户中强制扣除,不足部分由主管部门从其下一年度配额中直接扣除,并处超额排放量乘以履约当月之前连续六个月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平均价格三倍的罚款。

    上海管理办法规定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责令履行配额清缴义务,并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中提到: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的,由市人民政府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对排放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东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违反本细则规定未足额清缴配额的控排企业和单位,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责令履行清缴义务;拒不履行清缴义务的,在下一年度配额中扣除未足额清缴部分2倍配额,并处5万元罚款。

    目前天津的约束机制最为宽松,管理办法规定对纳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及遵约义务的,由市发展改革委责令限期改正,并在3年内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由此,超额排放企业的遵约成本高而违约成本较低,如何运用综合措施奖励先进企业、约束超额排放企业,将成为这个履约季最重要的问题。而在出现拒绝配合的企业时政府如何表现,将是一次对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的考验,也是国内正在起步的碳市场将要面临的第一次市场信心大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