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按照黑龙江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的总体部署和“改革统领、科学发展、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要求,全省计划投资209亿元,加快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
完成黑龙江、松花江、嫩江干流堤防应急工程建设375公里;发展水田面积160万亩,地表水替换地下水灌溉水田面积220万亩;硬化渠道3000公里;新增水稻节水控制灌溉面积200万亩,达到800万亩;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解决177万村镇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0万亩。
重点推进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加快实施黑龙江、松花江、嫩江干流防洪工程建设。修复河道水毁工程699处,修复80个县(市、区)灌溉排涝设施、193处水库,完成大中型灌区工程水毁修复。完成10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2条重点山洪沟治理和34公里国土防护工程建设任务。推进农业灌排工程建设。重点建设松花江干流沿岸提水扩稻灌区、三江平原灌区、引嫩配套灌区和续建配套效益好的大中型灌区等一批灌区。推进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工程北引总干渠及渠系建筑物。加快实施兴凯湖引水工程,开工建设兴凯湖岸边取水泵站及引渠约2公里。全面完成绥芬河五花山水库主体工程。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推进生态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年度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任务。推进3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2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争取完成1个电气化县项目电源工程建设和37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